引用:
作者yider
前公司開給我兩張離職證明,說一張申請用,一張找工作用
不過我是覺得沒差
而失業補助的申請,就我二個月的經驗,其實是比過去還簡單
只要用人力銀行系統,丟給公司履歷,沒有得到回應,就可以通過
理論上,他們會抽驗,看該公司是否真有開出過該職缺
有沒有公司蓋印,那在其次,這年頭,太多公司直接刪掉應徵者履歷,連面試都沒有,那來的印可以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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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方面都變嚴格了
當然以政府立場 這筆錢是從國庫領錢 如果被有心人士亂搞
國庫很快就空了
我以前有經驗 應該是比你還早
以前領失業給付
我記得當時根本不用蓋印
自己有去應徵 填寫就好
可能造成有些人 6個月 不去工作 資料重複寫一些求職不成的公司
後來才延伸說要蓋印 審核條件變得更嚴格
很多公司就怕遇到那種 不想來上班 只想來蓋印章
準備請領失業給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