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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二、以低壓供電之下列用電場所
(一)用電契約容量未滿50瓩者。
(二)大樓公共設施用電。
(三)供居住使用之集合宅用電。
(四)建築物之地下室用途為防空避難室或停車場,不開放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者。
(五)非屬娛樂場所、公共場所、工廠、礦場等用電場所範圍之辦公室(廳)冷氣及照明用電。
(六)倉庫(包括管理用辦公室)用電。
(七)電信局專用機房用電。
(八)農漁畜牧用電。


護航 圖利財團的政客 的某人是 文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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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聞報導的是漲14%~護航的人不認

那到2006年由經濟部長說出的漲價方案有人又不認
引用:
經濟部長黃營杉昨天表示,電價已到非調漲不可的情況,根據台電最新構想,
將調高工業用電十%
,預計可在六月開始漲價;而一般市民、用電量低的中小企業將不調整。


結果最終 圖利財團的政客 通過的是 工業用電 漲不到8% 的版本
舊 2014-09-25, 05:24 PM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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