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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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wayula
原來其他縣市的地方政府也搞這一套,我還以為只有建商治事的台中市而已呢!
在台中潭子區的第四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中,官方依法也有在開會前發通知,當然"時間"就很"技術性"的運用了。包括:
1.收文時間與開會時間還有陳情期限讓你要收集或整理資料都很困難。
2.關係好幾百人權益的政策早上10點或10點半才開會,再讓官方或規劃公司或民意代表耗個20分鐘"說明或致詞"剩下多少時間可以讓所有權人發言?何況還要預留時間針對民眾的質疑提出答覆呢!
3.很多答覆是由規劃公司出面,美其言說是他們比較了解,其實規劃公司不代表官方,官方"依法行政"這支大旗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4.通知函也沒有所有的所有權人都通知。
5.到陽明街列席都市計畫委員會說明,光是變六案就有30件書面陳情,官方排定的時間是從1445到1315,30件要在30分鐘裡說明完畢,夠惡劣吧?總統競選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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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潭子人我只能說沒得選,長痛短痛差別而已
鐵路高架後潭子變3個車站幾乎等同捷運.頭家厝這20幾年的變化你也看在眼裡
現在被框起來的地方就算沒有整合一次都更,也會逐漸被分拆改建大樓
潭子的未來我看到的是早晚沒農地,通通變成住宅大樓跟工業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