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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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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在台灣,開車撞死人最多就"重判"兩年,大家不用對台灣法律有什麼期待啦

當然,如果他撞的是什麼權貴就另當別論,但看起來不像
你看那個衝撞員警的房仲大寶不也一萬交保,隔日出國
還是那句老話,不期不待,不受傷害
舊 2014-09-24, 09:17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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