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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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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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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istocrat
同意,女方條件差(年齡),竟然還在嫌棄男方經濟能力(男方事實上衣食無憂),
話說到35歲都還沒嫁的女人,必定有原因讓男人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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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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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慕凡
我妹妹三十五了哩..  不過她的生活真的很優渥很舒服, 有房有車. 而且她只是個小職員(在美國就是). 她有個非常非常喜歡她的男友(沒什麼差錯只要現在投資的事業成功那這個男的也會頗有), 不嫁的原因是.. 老娘自己自足, 不想嫁, 至少目前不想嫁. 她也不缺乏男性追求者. So, 不是三十五歲還沒嫁的都有問題.
話說回來, 畢竟事主在台灣. 如果男方有這樣的財力而且又無不良嗜好.. 這其實真的頗可取的我講實在的.
不過...........
也提過很多次. 兩人交往有時候跟玩牌沒兩樣.. 人家老實並不代表不會出牌. 今天真的底牌不見得真的全翻給你看.
她是適婚年齡, 對象表面看來也適合沒錯, 不過我建議至少半年一年後再考慮嫁娶的問題. 三個月對互訂終身這種事情來說.. 真的太短.. 如果真的郎有情妹有意, 那半年一年後照樣是能結的成. 繼續多花點時間了解彼此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與育子觀, 蠻重要的.
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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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上面的回應中關於"話說到35歲都還沒嫁的女人,必定有原因讓男人敬而遠之"的部分並沒有寫完整(因為懶得寫那麼多),完整的意義是:話說在台灣到35歲都還沒嫁的女人,除了高社經地位(所以還不想嫁.不需依賴男人)這個正面因素之外,必定有其他負面原因讓男人敬而遠之,
貢丸妹在美國,而且經濟無憂,所以就不在我說的"三十五歲還沒嫁的都有問題"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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