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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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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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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引用:
作者MOSWU
所以你認為被害者是屬於這樣的人是嗎?


dude. 兩位沒什麼好爭的.

Mos你繼續說下去Fabio會說他"推測爾爾".

我看你們兩位的爭論點其實也是"邏輯問題".

Fabio你的邏輯有問題的點是既然你同意殺人就是錯, 那這對男女如何花錢的方式就跟結論無關. 因為目前無任何跡象顯示這個女的是擺明要噱凱子. 而且這個男的就算花了這麼樣數字的錢, 對他短期可預測性的未來來說, 並不是屬於死無葬身之地那類. 他頂多是要重新存錢爾爾, 而且他有正當的工作提供正常的收入.
舊 2014-09-24, 01:14 AM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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