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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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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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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2588s
法律不溯及既往就算了.取消掉刑責的部份是怎麼回事?
文章前面說有刑責後面又說取消搞得我好亂啊..

https://tw.news.yahoo.com/%E9%87%8D...-215046759.html

中國時報【管婺媛、林佩怡╱台北報導】
為彌補食安危機漏洞,政府決定對黑心業者重罰,食品業者若有攙偽或假冒、加入未允許的添加物等,刑責最高7年,得併科8000萬元罰金;若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2億元罰金。但因不溯及既往,已確定罰不到此次黑心油主嫌強冠。
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昨天主持政委審查會議,確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修正4條條文,提高對黑心業者的刑責與罰金。蔣丙煌表示,本周四院會通過後就可送立法院審查。不過,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修正草案中也明訂,在修法完成前罪行確定者,將適用舊法。

不溯既往 適用舊...

那如果脫產了或是用人頭,是不是罰不到又不用坐牢∼
 
舊 2014-09-23, 12:45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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