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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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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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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及表燈 是歸類在 民生用電 (外行人 大概不知道 有家庭工廠拉低壓的 )

高壓及特高壓 是歸類在 工業用電"

這是某人自己的原話(跟#407有多矛盾),也是某人要證明上面那種鬼扯是真的

某人之所以廢,自於喜歡腦補還自打嘴吧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in.aspx?sid=108

用電場所性質,如何劃分?並述其適用何種用電種類?

答:


2. 生產性質用電場所(直接從事農、林、漁、畜牧、礦及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修理業務之固定場所):


(1)契約容量未滿100瓩者,以低壓電力用電供電。


(2)契約容量在100瓩以上者,須以高壓電力用電供電(在11.4或22.8千伏地區,契約容量未滿500瓩者,得以三相四線220/380伏低壓電力用電供電)。
舊 2014-09-22, 08:59 PM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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