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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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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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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只開一槍實在太少...
後續應該要開車門/拒開就破窗後拉下來壓制,上銬,這樣才值得拍手叫好

怎麼整個反過來了
我是覺得用不著去開槍
一開始就直接用下面的:開車門>拒開破窗拖出來>壓制上銬
這種方式來處理就行了
我相信在這案例中
警察應該還不至於沒辦法把人從車裡拖出來
既然能拖出來就直接拖出來就好了

像我上面貼過一個美國警察遇到的跟這幾乎完全一模一樣狀況的影片
警察已經在前阻擋
駕駛依然硬要把車開走
結果美國警察的作法就是二話不說直接把人拖出來壓制上銬帶走

畢竟開槍應該是最後手段
因這槍一旦開下去無法預料後果
很容易就讓有心人塑造警察濫用武力的印象
找到藉口來指責警察執法過當
     
      
舊 2014-09-22, 08:02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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