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警察終於忍不住開槍了! 那..50黑衣人呢??
瀏覽單個文章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
runsun13
"台灣開賓士車背名牌包的歐巴桑"
所以就是有錢人不會有錯
那萬一要是個開爛車也沒名牌包的歐巴桑,在大大看來是不是就該死?
若以上都不是,那拿"台灣開賓士車背名牌包的歐巴桑,在我印象中應該還沒有犯罪事件"的說法是搞笑嗎?
其行為就有問題,本該就事論事,跟違法者身份是什麼有差嗎?
該犯不配合,舉止行為還有危害到在場員警,員警在這種情況下於法本來就可以開槍,大大不同意可以請認識的民代把法條修改掉啊!
扯到階級去根本離題,處理不了潑婦還是不要當警察,免得報告寫不完。
2014-09-22, 01:48 PM #
103
AndyCand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ndyCandy
查詢AndyCand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ndyCand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