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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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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runsun13
"台灣開賓士車背名牌包的歐巴桑"
所以就是有錢人不會有錯

那萬一要是個開爛車也沒名牌包的歐巴桑,在大大看來是不是就該死?

若以上都不是,那拿"台灣開賓士車背名牌包的歐巴桑,在我印象中應該還沒有犯罪事件"的說法是搞笑嗎?

其行為就有問題,本該就事論事,跟違法者身份是什麼有差嗎?

該犯不配合,舉止行為還有危害到在場員警,員警在這種情況下於法本來就可以開槍,大大不同意可以請認識的民代把法條修改掉啊!



扯到階級去根本離題,處理不了潑婦還是不要當警察,免得報告寫不完。
舊 2014-09-22, 01:48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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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