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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終於忍不住開槍了! 那..50黑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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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AndyCandy
我表達得很清楚,應該不需要再從頭回一次吧?
她違停有錯,但是這個事情並不需要處理成攔車開槍,
在台灣開賓士車背名牌包的歐巴桑,在我印象中應該還沒有犯罪事件。
把違停當成圍捕槍擊要犯在處理,這是浪費社會資源。
難道要等警察被她撞死才能開槍?
還是要把她拖出來過肩摔,再罵警察執法過當
叫你下車不聽,警察站前面還撞過去
這樣不是拒捕是什麼?
2014-09-22, 12: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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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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