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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zoe123123
我想這就是問題點了

就您的論點:

警察不該擋在要駕車逃逸的車前,避免員警受傷
避免導致開槍射破輪胎不讓犯人逃跑的情況發生

應該拍照舉發、叫拖吊車
甚至讓她逃跑,讓她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就可以再多幾張罰單

應該在她車前放置警示物,撞警示物視同衝撞員警
當然她會撞人是後來才知道的事

我想警察也許想到她會逃跑
而這場scenario就是不讓她逃跑
不是為了要開槍耍公權力

不服取締,蒐證之後法院就可以處理,不需要當場上演開槍秀。
舊 2014-09-22, 11:15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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