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101000
其實這要看你怎麼想...
想簡單處理的,當然就如你所說
拍照開單,人就可以走了,何必搞這麼複雜
但有車如果檔在影響出入、或安全的地方
警察是否需要找出車主,請對方移車後開單
或甚至是叫車來拖走?
況且車主在,直接對車主開單,應該是合情合理
拍照舉發,應該是在沒辦法攔到車主的情況
開槍確實沒有幫助...
但車主的行為,已經影響警察的安全
所以...
其實這種時候,警察是很兩難的
軟處理,被罵沒魄力
硬處理,又被罵執法過當
怎麼做都會有人罵的啦...這時就要看長官挺不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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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是一個心態問題,違停可以查車牌,可以叫拖吊車,
現場人在耍潑你可以事後告發、起訴,
但是對於明顯不是有狀況的買滷味婦人,跟她硬槓就顯得是在嘔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