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王姓婦人(42歲),今天晚間駕駛賓士車在高雄市鼓山區文忠、華榮路口停車買滷味,因
為違規逆向停車,民眾打電話報案,轄區龍華派出所派警網前往取締。警方表示,當一名員
警正在開單時,王女卻上車欲將車開走,員警站在車前阻擋,但王女並無停車跡象,另名員
警見賓士車有擦撞倒同僚的腳,當場拔槍朝賓士車右前輪開了一槍,將輪胎打爆。
王女被警員開槍的舉動嚇了一跳,只好乖乖下車。同時間,現場員警透過無線電請求支援,
警方調派線上共4輛警車前往,一時間現場聚集了13名員警,附近民眾還以為發生什麼重大
事故?
王女隨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警方表示,將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但
王女則抱怨,只是
買個滷味違停,有需要搞成這樣嗎?質疑警方開槍實屬過當。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警員基於犯罪偵察且對方危害到警員生命,開槍制止沒問題,但
若是取締交通違規,則不用冒生命危險擋在車前,記下車牌逕行告發,根本不用開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96%8B%E6%A7%8D
蘋果又下爛標題了
把事情擴大的是女車主 還有臉說別人逆向停車
還有發言人馬先生發言常常很讓我無言.....
影片中目擊證人 講話也太流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