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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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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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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89w
產品價值是由顧客(市場)來決定的(行銷學基礎)
他能說服購買的顧客就好
我也不會去買700元的奶茶,因為我覺得沒這價值
可是我能理解這理念
可能因為我書唸的雜,加上已經創業...
產品價值依服務價值、產品形象(企業、包裝、技術)而定
牛奶煮過應該是常識,他只是把它當作一種手段

日本料理東西軍出現食物精品論很多次
一般人無法接受也沒關係,因為他走的是精品路線


但是現在問題就在他沒有辦法說服, 不然他不會發出這種聲明, 不是嗎?!


Hermes一件獵裝要6萬多塊台幣, 一條皮帶要三萬多, 有哪個媒體會去報嗎?
沒有, 因為在那個領域裡, 他的核心價值已經被定義完了, 這邊先不論奢不奢侈品.

但是如果是一個不知名牌, 強調自己的衣服材質多珍貴, 作工多繁複, 掛出來
一間獵裝要賣6萬, 你看他要倒幾次!

一杯自吹自爽奶茶可以要700, 那士林夜市一杯西瓜汁250也可以說因為請的小姐是
SG等級非常貴, 所以250一杯合情合理合成本? 難道榨汁小姐賞心悅目不用成本嗎?


價值觀當然可以挑戰, 憲法沒說不行, 但是挑戰前,

請清楚標價.

BTW, 煮牛奶啥的真的不是常識, 你還是沒有跟大家說為啥坊間沒有標榜煮過牛奶
的飲料, 目前我哪邊都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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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4-09-21, 12:24 A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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