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789w
產品價值是由顧客(市場)來決定的(行銷學基礎)
他能說服購買的顧客就好
我也不會去買700元的奶茶,因為我覺得沒這價值
可是我能理解這理念
可能因為我書唸的雜,加上已經創業...
產品價值依服務價值、產品形象(企業、包裝、技術)而定
牛奶煮過應該是常識,他只是把它當作一種手段
日本料理東西軍出現食物精品論很多次
一般人無法接受也沒關係,因為他走的是精品路線
|
但是現在問題就在他沒有辦法說服, 不然他不會發出這種聲明, 不是嗎?!
Hermes一件獵裝要6萬多塊台幣, 一條皮帶要三萬多, 有哪個媒體會去報嗎?
沒有, 因為在那個領域裡, 他的核心價值已經被定義完了, 這邊先不論奢不奢侈品.
但是如果是一個不知名牌, 強調自己的衣服材質多珍貴, 作工多繁複, 掛出來
一間獵裝要賣6萬, 你看他要倒幾次!
一杯自吹自爽奶茶可以要700, 那士林夜市一杯西瓜汁250也可以說因為請的小姐是
SG等級非常貴, 所以250一杯合情合理合成本? 難道榨汁小姐賞心悅目不用成本嗎?
價值觀當然可以挑戰, 憲法沒說不行, 但是挑戰前,
請清楚標價.
BTW, 煮牛奶啥的真的不是常識, 你還是沒有跟大家說為啥坊間沒有標榜煮過牛奶
的飲料, 目前我哪邊都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