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o800
台電的民生用電(表燈用戶)成本跟工業用電(高壓、特高壓)成本是未分割的,如果單純只用平均電價及各別售電度數的收入來看,民生用電的利潤確實是比工業用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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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頭的前提本身就是錯誤的,所以後面可以直接劃掉了
台灣電力系統
高壓,特高壓(輸電系統)與表燈用戶(配電系統)兩個管轄單位是分開的
前者的主管單位叫供電區營運處(全台6區),後者主管單位叫營業處(24區)
所以對台電內部來說這二個部份的成本是可以掌握的
也才能抓出這二個系統的所佔線損
第二個錯誤是配電系統的維護需要比輸電系統更高的費用
因為配電系統的電也要靠輸電系統去供應
發電廠>輸電系統>配電系統>用戶
越未端的用戶,台電所需建置的設備和維護費用就越高
再加上配電系統偏遠區常常有偷電之類(一般人不敢偷超高壓)
所以對台電來說送電成本一般用戶會高於工業用戶
現在台電搞事業部化要把二單位切開獨立自營
輸電單位目前看起來還不怎麼樣,但配電單位已經相當緊張
因為不漲電價鐵定賠錢
現在這種主管單位都這麼反應了
你覺得對台電而言,是賣民生用電比較賺,還是賣工業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