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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的民生用電(表燈用戶)成本跟工業用電(高壓、特高壓)成本是未分割的,如果單純只用平均電價及各別售電度數的收入來看,民生用電的利潤確實是比工業用電高。
但如果拆成民生用電跟工業用電兩個獨立電網、各自發電售電自負盈虧,估計民生用電的成本會大幅上漲。
民生用電的特性就是大量負載集中在每日的特定時段,且夏季跟冬季的用電量差異大;以台電公布的平均民生用電夏季一期1337度、冬季一期647度來看,光季節變化就是兩倍了。如果加上每日的尖離峰需求,機組的年平均利用率有個20%應該就要偷笑了。
不知台電有沒有精算且公佈過為了這區區18%的民生用電量,需要多少的裝置容量才能確保穩定供應民生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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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是贊成大幅調漲工業電價的,我深信台灣的大型石化業者打心底也是贊成電價調漲的(雖然枱面上必需說些官話喊喊活不下去了...)。電價調漲首當其衝的會是科技電子業跟中小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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