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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取締遭帶回 高市府顧問鄭水萍反告交警妨害自由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顧問鄭水萍18日下午5時左右,開車行經高雄新興區中正、民族路口時,違規左轉被交警攔下,他因為不服取締與員警起爭執,也拒絕出示證件,還引述憲法法條強調拒絕配合的正當性,並且聲明自己目前任職於市府顧問,最後被帶回局裡還反控員警妨害自由。
拍下這段影片的是《TVBS》電視台的記者,根據警方表示,鄭水萍當時從中正路要左轉民族路,不知何故在左轉車道沒轉而繼續直行,繞過在路口中央執勤的許姓員警後,才左轉開往民族路,員警見狀判定他違規左轉,要求停車受檢。
鄭水萍不認為自己違規且拒絕配合受檢,甚至質疑當時穿制服執勤的交警根本不具警察身分,他說「我是老師喔,你不要跟我生氣喔!」要求員警態度好一點,還搬出憲法增修案505條保護自己,但是求證於執業律師,立即遭打臉「憲法的本文總共175條,後來的增修條文是12條,沒有505條的這個規定。」
鄭因為不配合也不肯出示證件,警察只好將人帶回警局偵辦,他因此覺得個人行動自由遭迫害,堅持對執勤的2名警員提告妨害自由罪;他本人則被開2張罰單:分別是違規左轉罰金600元;以及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指揮罰金3000元。
新興分局交通分隊長林彥誠說,照規定,內側車道可左轉;直行車道則不能,況且行車上路必須以現場交警指揮為優先,因此認為「同仁執法並無不當」,不過對方堅持提告,也只好將兩名同仁送辦。
鄭水萍接受記者訪問時,不僅不承認錯誤,即使記者出事現場錄影他仍堅持,是警方執法過當槍害人身自由,毫無反省之意,對此高雄市政府表示,若調查發現鄭水萍處事有問題,將會考慮停止聘用,而他所任教的和春技術學院也回應,鄭目前是通識中心兼任教授,非專任教職,對於他的行為則沒有多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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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幾天後又說自己身體有甚麼疾病才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