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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23
引用:
作者冰火波羅頭
其餘恕刪~

在21世紀的台灣竟然還發生這種事

這已經涉及刑法奴役罪了,行政機關居然還「協調」

協調的是公司,基本上法人不適用於普通刑法
觸法的是當初施暴的人,受害者找錯對象

不過妨害自由跟重傷害罪是非告訴乃論,檢警應該主動偵辦才是。
舊 2014-09-17, 12:0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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