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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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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火波羅頭
https://tw.news.yahoo.com/%E7%84%A1%E8%89%AF%E9%9B%87%E4%B8%BB-%E6%89%93%E5%93%A1%E5%B7%A5%E4%BA%82%E6%89%A3%E8%96%AA-215045164.html

延平鄉民胡文興在台東市東茂屠宰場工作3年間,多次遭到雇主毆打,一天工作時間甚至長達15小時,卻只領1萬5000元月薪,脊椎還因為遭毆打滑脫,目前只能住院治療,16日上午胡的親友與村長伊藍•明基努安出面控訴,要求屠宰場出來面對。

胡文興表示,他每天從晚間11時開始殺雞,早晨8時工作結束後,還要清理環境,下班已是下午2時,當初工作談妥薪水是2萬1000元,因住在豬舍改建宿舍還要扣6000元,每個月實領只有1萬5000元。

他無奈說,只跑過遠洋及殺雞,什麼都不會,為生活只好忍氣吞聲,但老闆只要認為工作沒做好就拳打腳踢,讓他肋骨斷裂、脊椎滑脫,目前只能住院靜養。

「這是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這種事發生!」伊藍不滿表示,屠宰場將胡文興視為禁...

勞工自己的問題啊

一來 薪資根本就不合勞基法
二來 六千塊住豬舍改建宿舍?為何不另外找地方住?
我猜 雇主根本就:你要這份工作 就強迫住宿舍 這樣才能強收六千塊
甚麼都不會 就算去做工 出勞力總是會吧


這種事情 根本就該報警 依奴役罪 傷害罪 提告
那個村長 我覺得立場很奇怪 這種事要人家出來面對甚麼?
直接請警方去面對就好

找社會處 那是一點用都沒有
勞改部都不怎麼靈光了 一個行政科除了忽悠 還能幹甚麼事?
舊 2014-09-17, 11:4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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