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X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x1013 PRO
其實你把案件裡的身分先去除
在外面的醫師發生同樣狀況
被起訴的機會依舊很大
醫生只要承接的患者
就有義務對患者的狀況做評估和處置
只是因為身分和死因比較讓人反感
造成同情軍醫的情形

不是同情

醫院有值班醫師
一個營區裡 軍醫要跟誰輪值班?

即便撐著不睡
醫務室的設備 也沒有條件跟醫院相提並論
沒有機器 也沒有人員來監控血壓心跳
兩隻眼睛盯著能幹嘛? 就算是醫生也一樣

所以 我才說 是不是以後只要喝醉 第一時間丟醫院?
誰能知道 這個人只是喝醉 還是喝死了?
還有
軍醫的職務也包括處理長官酒醉?

長官操課熱衰竭 軍醫沒有處理 算業務過失致死 這還差不多
長官喝到醉死 推給軍醫業務過失 這差很多..........我認為是可恥

長官二字 是公職
喝酒是私事
舊 2014-09-15, 08:15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X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