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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再抽一口壓壓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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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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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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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NintendoFamicom
我又沒抽菸
也沒傷害任何人
怎麼會是我害死的
個人選擇
當然是以不妨礙干擾他人
不對他人造成影響為前提
原來餵別人吸自個的二手菸叫"不妨礙干擾他人""不對他人造成影響"喔?
就算沒給餵二手菸
三不五時就得掃那些小鬼頭半夜聚在附近抽菸丟在我家門前的煙屁股
也夠我掃到煩死
所以你的"個人選擇"是在自掌你的嘴巴嗎?
2014-09-15, 10:45 AM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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