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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引用:
作者小書僮
賈伯斯不也一樣?
可以把他的才能發揮在工作上
但對於待人處事
身邊共事的人都不喜歡他

大概是有這種性格的人才能在屬於他的領域發光發熱

其實我之前就說過,他們是屬於標準的「反社會人格」,與其說「在屬於他的領域發光發熱」,不如說:

他們是那種不顧別人死活,犧牲別人來成就自己的人。

這種人歷史上很多,也許有人會覺得他們成就非凡,值得稱道,那如果你有一天成為這種人腳下的冤魂,你作何感想?
舊 2014-09-13, 11:30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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