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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拜託!

這種犯行在公務人員體系的長官來看根本不是什麼大罪,照規定能讓你沒事就讓你沒事

有漏洞能讓你鑽就讓你鑽,會盡量維護你公務人員的福利及權利的。

又不是像高雄市消防員那種去爭取消防員權利或是檢舉長官貪汙這種罪大惡極不可饒恕之罪。

那種才是不可饒恕之罪,能多刁難你就多刁難你,能多快免職就多快。
舊 2014-09-12, 09:03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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