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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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ans23
自己引用自己~~不針對任何人!!
我會這樣回是因為,台灣人有一個想法,說出來後,很多次都會被附近的人,打槍。先從這個想法中找出 任 何 不 可 能 的 面向。這個想法很容易就這樣被放到記憶抽屜最深處。
我寫這點子賣去國外,是因為很多創新的想法,在國外的眼中,試想辦法排除或符合各項限制,進而實現它。
很多人認為led燈會閃瞎後車的眼,f1的尾燈(台灣製造?!)在雨天,或其他需要的時刻會點亮,甚至閃爍。f1對安全性的嚴格,我不需多說。總有方法用led燈,又不閃瞎後車。
驗車法規的問題,我們一直詬病 台 灣 對 車 輛 道 路 的 法 律 很多時候都跟不上時代(三輪機車),這也是我建議樓主,賣去上列汽車大國,由他們先去評估這樣的想法,他們對法規,技術克服的能力,比台灣好的多。判斷這 idea 可不可行也有經驗多了。
我只是希望台灣有創意的想法,是去實現它,不是去否定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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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被別人打槍不是重點,
真正在打槍的是提出想法的人自己,
如果提出者真的有仔細考慮過他的想法,
研究過其可行性、成本、市場、效率等等,
並認為其有可實體化的可行性存在,
不管有沒有人打槍,
提出者依然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施行。
別人有幫忙從這個想法中找出 任 何 不 可 能 的 面向已經很好了!
還要別人幫忙試想辦法排除或符合各項限制,進而實現它?
提出想法者成功了會不會付薪水給幫忙的別人?
即使真的能實現它也不會輪到提出者來做,因為別人會先搶著實現它。
有創意且有足夠利益的想法自然會有人去實現它,
別人幫忙找出任何不可能的面向不是去否定它,
而是其助力之所在。
群起效尤、統一標準等等都是必然無法可管,
如同各式各樣的程式語言一樣都有不同的標準、內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