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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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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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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用槍時機要領照作沒問題的,先開槍示警(第一發空包彈,第二發以後實彈,我當時是這樣),如果還是不聽,可射擊非致命部位。因為要是被奪槍,你就慘了,先去坐幾年軍監吧。

看你要把小屁孩射倒,還是要去坐牢,就自己選了。

從文中看對方應該是沒任何武器
幾個用拳頭的一般混混還會被搶槍
這種哨兵直接解甲歸田比較快
什麼上擊衝擊砍劈那一套全是練假的就是了?
 
舊 2014-09-11, 11:40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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