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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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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講白了 真要修法 怎麼會修不過
王XX有人屌甚麼黨的意志或是收錢嗎
當時民氣可用時
兩黨跟第三方都無人提案
拖了一個會期
然後XX花的
誰在乎你食品安全

就變成這結果

另外 請思考執政的地方
稽查了四年 每年都有被人檢舉通報
每次都沒問題
嘿嘿



食管法修正案103年2月5號三讀通過,太陽花3月18號發生,用學運來幫食管法脫罪,還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

行政院跟立院最大黨是同一黨,執政黨硬要過怎麼不來個甲級動員外加黨紀處分,跟服貿一樣硬幹,在野又擋的了?

最後修正案中大多數都是政院版本,現在再來撇清政府責任,撇的還真乾淨。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可是現在卻是完全執政完全卸責,民眾不覺醒,就繼續吃餿水吧。
舊 2014-09-08, 08:2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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