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行為最後應該不了了之,只是產品標識錯誤而已.
還可以推給印刷業者
食安/餿水油風暴 衛部:無立即傷害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docid=102903811
台灣社會再度發生餿水油事件,食藥署5日開專家會議。署長葉明功表示,初步認為事件嚴重性仍算「綠燈」-對人體沒立即傷害,但將案件定調為詐欺,應嚴懲重罰。
中央社5日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午由衛福部長邱文達、食藥署長葉明功及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舉行記者會,並更正使用到問題油的下游廠商名單。
食藥署認定這次事件是「劣質豬油」,食安風險等級仍為「綠燈」。
根據食藥署分級標準,「綠燈」是指標示不符,無礙健康;「紅燈」是短期食用,有礙健康;「黃燈」是長期食用,有礙健康;「藍燈」是指可用但超標、可用在其他產品但不能用在此類產品。
葉明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