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一開始就真的用懲罰性罰款跟重刑對付不良業者
業者在嘗試之前也會心生恐懼的
但是像現在這樣 不痛不癢
在暴利與輕罰之間
無異是在鼓勵不良業者鋌而走險
在層層轉嫁之後,一般消費者哪知道上幾層的原料會出問題
怎麼能怪消費者貪小便宜?
如果你敢標示是用地溝油做的食物,就算是再便宜,有誰敢奴性重照吃?
這個政府一向偏向資方跟有錢人,所以搞出來的政策都是對一般人民無益
甚至是會隱性的傷害.上層跟執法單位對於民生無感.
搞甚麼"小確幸"? 鬼島無誤!!
引用:
作者leaderag
台灣人整體民族性造成
一是貪小便宜,二是奴性重照樣吃
怪誰? 怪政府和廠商嗎?
民族性不改這問題會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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