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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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就那新聞啊 , 就是拍別人在車上做好事. 因為時間很接近, 候不承認跟神豬是男女朋友, 但卻沒說跟周是不是男女朋友. 好啦那不重要. 照理來說應該可告狗仔.
那這麼說來, 在公眾場所, 只要不拍什麼內褲及****等隱私部位, 臉無清楚可辨示, 但放在網路供人欣賞,這樣要用什麼法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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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甚麼法告,就是妨礙秘密罪
但如果在公眾場合是否成立妨礙秘密,重點在於是人家的行為是公開或是非公開活動
如果一個女孩子穿著裙子站在大馬路上,只是站在那邊,你拿台攝影機直接往她裙底拍,這大概很容易理解,人家並不是「公開」她的裙底,你直接拍,就是妨礙秘密
但如果她直接掀給你拍(所謂的野外露出?),他的行為就變成公開,你直接拍,就不是妨礙秘密
當然這種事情有的時候有模糊空間,例如假如有一對男女在車子裡面接吻,但是車子的車窗是打開來的,或者車窗的隔熱紙是透明的,你去拍算不算妨礙秘密?我不是法律專業,更不是法官,我也很難有一個標準答案給你
這個要認真講還挺複雜的,網路上找的到很多文章,有興趣自己去看吧,總歸我只知道如果是在公眾場合,要看對方的行為是否是公開行為來認定
當然那個偷拍社團,我想基本上大多數都是法律認定的偷拍無誤啦,只是你要怎麼抓那就是技術性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