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不當的字眼
消防隊抽水抽到要死了,我不清楚這是什麼不作為?
"店家不解雇員工",你這一句更狠!解雇也要遣散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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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就可以預估到排水系統被毀了
之前版上討論不就有說過
而這說法還是在開始下大雨前
另外不解雇 確實是有撥款的
不知道你看過了沒有
沒有可以看看第二頁
第20項與第22項的名目
此外既然於第14項和第15項編列了1E5500W給店家充當營業損失
那自然是不應該解雇員工的
四項目加總就等於給了店家3E6000W了
另外可以去看很多的發放其實都沒開始或是進度落後
例如之前說挑親X人士優先發的一戶6000
當時是說早發了的這筆款項
結果事實證明9/1才發
房屋結構鑑定 也沒有幫忙找 編列了500萬
執行進度是0
這關係到房子是用修補的 還是得重建
金額那些也差很多 結果沒動作
等於是讓人直接復原
另外還有一筆2000萬是買未來的救災設備
這邊對專款專用那些來說等於都是不合的
而且支出不包含指定項目的支出(例如指定給受災戶)?
所以整個收支湊起來是不合的
童仲彥都可以撒鈔票(事後稱假鈔)來質疑台北市亂花錢了
我噴點口水質疑高雄也是剛好
好歹我指的都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