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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lievil
你的邏輯一直錯亂。
套你的邏輯,假設某女故意[被撿屍],
事後控告別人,就是誣告,誣告就是犯法,

既然犯法是靠法律,套你的話,[鄉民酸有屁用啊]
然後講法律,又武斷還不管無罪推定,
更重要的是無罪推定是對[犯罪嫌疑人],
本案女子根本沒有被控告,哪需要誰去無罪推定。

隨便想像幾個朋友,大家都會,還敢拍著胸脯保證,
當初[便當文],發文者信誓旦旦的說確有其事,
連便當店老闆都可以[創造]出來了,還跟媒體見了面,然後呢?

懶得罵犯罪者,力氣轉用來酸受害者,好棒棒。


聖人大大~別把自己的邏輯錯亂說成鄉民的邏輯錯亂好嗎

難道道德爆表的結果是變負數嗎

還假設勒~你就一定要預設立場嗎?

鄉民不知道他們是故意的~還是不是故意的~但不管哪種都不對好嗎

當事人在事後告不告是她的事~是不是誣告也是他的事~跟鄉民有什麼關係

鄉民們對於告不告只好奇一件事~就是不告是不是讓「自願被撿」這一事的可能性又變高了


所以聖人大大還在跳針不是嗎~鄉民定誰罪了

去危險場所還不自保的被撿~跟去危險場所故意被撿~都有錯

對於用說的沒用的就是用酸的~是聽不懂哦

用酸的就是「不予同情」~鄉民跟道德指數破表的聖人不同~不會去同情犯錯的人


事主都不去告犯罪的人了~鄉民罵有個屁用~還是聖人大大的神聖指責可以讓犯罪的人改過向善?


然後~鄉民最少還懂得「多方求證」~跟聖人大大您不懂不了解也不求證不同
舊 2014-09-03, 12:15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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