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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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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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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rock
有用的話那會用「講」的
沒用的話~沒犯法的就是用「酸」的~犯法的就是要靠法律處理
連這都不懂?
還在玩無罪推定哦~你當這裡是法院嗎
還武斷勒
FB你不信~那請問你了解夜店生態嗎?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但問幾個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不遠

若是故意,誣告不犯法?
一下講法律才有用,一下又說這裡不是法院,能講不能講,通通都給你說好了
連無罪推定這種法律基礎都棄之如敝屣。

什麼叫武斷?純憑想像,就叫武斷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問幾個想像中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甚遠]
你信不信?有沒有證據力?

都用聽說、想像,難怪當初會有[便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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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4-09-02, 10:42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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