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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lievil
好好玩,照你的邏輯

既然是故意的,酸又有甚麼用,酸了就不會去被撿嗎?你對他說再多是有個屁用哦

此外,要講法律、請講證據,沒證據就不要這麼武斷的說誰是故意的,
用個人猜測當事實或拿FB文當證據,沒什麼效力(記得便當文嗎?)。


有用的話那會用「講」的

沒用的話~沒犯法的就是用「酸」的~犯法的就是要靠法律處理

連這都不懂?

還在玩無罪推定哦~你當這裡是法院嗎

還武斷勒

對鄉民來說就是~不知道他是哪種~但不管是哪種都不應該~所以才酸

結果就有道德破表的人跳出來要玩無罪推定~你就知道他一定不是故意的? 一定要預設立場?

FB你不信~那請問你了解夜店生態嗎?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但問幾個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不遠

如果你都不了解~卻只會說這個不可信

那建議別出來跟別人討論了

當然~如果你只是要以你爆表的道德指數來顯示自我的神聖度~以顯示鄉民的道德低落的話

這也不是不行
     
      
舊 2014-09-02, 10:21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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