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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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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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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ETTA
再讓我繼續說,然後婚姻破裂的關鍵時刻,是某次她和我堂弟白天上班前大吵了一架,結果我堂弟晚上回家發現家裡整個被清空,就是這賤貨把一切家裡值錢的東西通通搬走,我堂弟心力交瘁想說算了先睡一覺再說,結果踏****發現連被子裡值錢的蠶絲被的被芯都給掏出來,只留一片薄薄的被單給我堂弟,我想說是遇上金光黨嗎???

這種男方應該可以直接去告侵占吧?
不結婚就算了
但你憑什麼搬我的東西呀?
結果男方還說原本是不想多追究?
真是男女兩方都可稱神人了這個
舊 2014-09-02, 07:58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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