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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上來說,基地台需要大量的能源穩定的持續供電運作,在熱汽球上這點很難達成,電池太重氣球不好飛上去,電池太輕功率太小上去沒多久就得下來充電。在加上能耗產生的高熱,反而是熱氣球操作穩定上最大的困擾,因為高熱產生的危險性還沒評估在裡面。
基地台的運作要通過電磁等鄉關的認證,這跟系統穩定度與安全性都有很大的關連,這筆開下去,沒成功有成果可以回收的話,就會跟郭董之前要做賣場通路的結果是一樣的了。
法令上,飛船得申請民用航空器執照,就算是繫留飛船也一樣,熱氣球都要了,飛船更不能避免不售民航局的法令管制,郭董有航空公司,這點不是會是問題,但是郭董的航公公司營立登記裡沒有登記信信服務這條項目,這樣這家公司就違法啦!加上飛船要升空得提出航路及空域的申請,為了這個idea得養一組航空器材相關的人在在亞太或是外包給郭董的其他公司來執行,就電信公司本身的營運來說,除了成本考量,還有專業適用及衝突的情況會產生。當然這樣的人得花多少錢來雇用,這又回到成本考量了,划得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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