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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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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micall.lee
+1

我也覺得可以看不起這些愛玩的女人,但這不代表你看不起對方,對方遭受到人身傷害是可以被接受的

如果這樣的邏輯可以成立,那我也可以因為我看不起某些特定族群,然後就可以對這些人侮辱動輒殺害嗎?



之前有新聞爛醉女子在路邊, 好心員警上前關切該被女子趕走的事件, 又要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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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4-08-29, 09:43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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