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snow
那也就是只有被告入獄時才可以"得應請代薦律師"; 若我們國人就屬原告, 當然沒入獄, 那就不能"代薦律師" 囉?  呵
|
難道文字上不是這樣的意思嗎?
當你已經被捕、拘禁或繫獄時,妳已喪失自由,故妳是否在當地國家有被受到法律上公平的對待是很重要的。這與妳還只是原告的狀況差別非常大。
況且又是一個自以為跑去找中國有用的傢伙... 之前這邊也有中國留學生發生合約糾紛而認為被騙,跑去找中國大使館/總領館他們也沒在鳥... ... 結果妳自己以為妳沒拿紅色護照跑去找中國大使館/總領館 ok???
全世界... 真的... 沒國家會把外交資源用在這種上... 除非有政治目的,或已經鬧很大不得不介入處理...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這個議題有什麼好吵的...
引用:
作者weirock
會被告圖利嗎 
|
不會被告圖利,因為即便真的有圖利大概也沒有實質證據。
結果好時或許沒問題,但是結果不好時一定會被閒話。
被閒話其實在公務員體系是很可怕的... 過不久大家都會以為是真的... 真的以後想要往上升都很困難... 搞不好永遠都在「賤」任...
況且...
如果外館可以放律師的資料供國人參考,這不就變相幫該律師打****?
那請問醫生可不可以過來放資料?國人的健康也很重要呀!
那請問計程車司機可不可以過來放資料?國人不迷路也很重要呀!
那請問餐館可不可以過來放資料?國人在外找不到地方吃也是很糟糕呀!
要當一個放****的地方也不是不行...
但要是外館推薦的律師很爛官司沒過怎麼辦?
外館推薦的醫生發生醫療糾紛怎麼辦?
外館推薦的計程車司機出事怎麼辦?
外館推薦的餐館食物中毒怎麼辦?
依照台灣人現行的「****主也有責任」的風氣下,外館責任大概要全包了吧...
所以,只要在國人並沒有被當地執法機關限制自由的情況下,能不去碰觸到這種敏感議題當然是最好的。
但是偏偏「國人急難」又是考績之一... 所以像國人出重大車禍或疾病住院,外館都會派人去關心。但是這種關心說真的也只是到現場,或頂多安排慈濟這種來幫忙翻譯。妳要外館的公務員現場翻譯醫學名稱?他們搞不好連 Medusozoa 都不知道是什麼勒...
我還聽說過有國人家屬要求將受傷的國人換醫院... ... 外館的人員問了醫院後醫院說只有確定對方醫院願意接手後就可以換。外館的人就問該國人家屬有什麼醫院想換,結果對方叫外館推薦... wtf... !?問了為什麼這個醫院不行後,被回答說因為這個醫院處理什麼事情都很慢... 阿這邊都是這樣呀... 結果國人家屬不接受這種答案,認為外館人員在推托。後來好險有慈濟出手幫忙,不然這場鬧劇根本看起來不會結束... 後來還不是在原醫院待到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