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刁民現形?~~12大超瞎求助 外交部也沒轍
瀏覽單個文章
weiroc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
A級黑豬肉
喂!妳是故意的還是妳的中文程度真的... ... ... -.-"
請問那句話中,必要前是句點並且換行成為新句嗎?
這就是為什麼我名知道妳指的是「必要時並得應請代薦律師」,但是我卻提出「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
因為有了「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的條件,才會有「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的結果... ... 這兩個並不是分開兩個作業要點,而是一個!
因為這就是我之前講的「避嫌」中但是又能達到「代薦律師」的辦法之一
會被告圖利嗎
2014-08-29, 01:27 AM #
80
weirock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weirock
查詢weirock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weirock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