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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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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bigDDD
如果沒記錯的話
這些花本來是要被摧毀的
但是花蓮縣政府把它收購起來辦活動
這可以增加整體觀光產值
不然你去花市金針花應該也不是那種高單價的觀賞花卉
即便她叫做母親花
http://blog.sina.com.tw/mintson2001...&entryid=624322

你記錯了一半,不是要被摧毀,而是故意留下來的

但無論是不是不要,去別人的土地上隨便破壞就是不對的行為

有些人拍完荷花會故意把花折斷,他們的理由是這樣別人就不會拍出來一樣,問題是花也不是他的,難道拍完女模就把他的頭砍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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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4-08-26, 04:3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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