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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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閘蟹
搞不好最聰明的其實是失主, 一切都讓證據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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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小事居然引起如此大回響,不就是媒體惹出來的嗎?
光是小孩有沒有罪,媒體就出現兩版本 1 檢察官不起訴, 2 少年法院法官判不成立結案
如果是1 根本不會到法官哪裡 如果是2 表示檢方起訴了,哪請問為何要怪罪失主?
現在還有奇怪的事,大逆轉的報導是媒體自己說的,很大機會是他們報錯了誤導大眾,後來才知真相
什麼叫做最新監視器畫面?當初失主報案時,調閱監視器,難道承辦的員警頭腦有問題沒看到婦人指示小孩拿安全帽哪一段?
是這幾天新聞鬧大了,警員才去重看新發現小孩不是誤拿?
我的認知是,警方一早就將母子二人函送,媽媽怕小孩有事,出來喊冤,把整件事推到小孩,誤導媒體
可悲的是,台灣的媒體不只不用功,還有編故事的本領,害失主被大眾指責
PS:其中一情節現在回想實在是莫名其妙,失主後來軟化想不要告....(XX的,記者不去編八點檔劇真是浪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