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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一次看到失主被鄉民群起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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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
aesdu
事以至此 反正"使用竊盜"無罪 我也會告 就算只能告"侵權"也好 這是對自己負責.
就這樣 結案 XDDD
想問一下
案件好像告錯人?
使用者是媽媽,也就是嫌疑的主謀,有人教唆小孩去拿別人的東西,可否直接告媽媽不告小孩?
2014-08-25, 12: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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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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