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aesdu
事以至此 反正"使用竊盜"無罪 我也會告 就算只能告"侵權"也好 這是對自己負責.

就這樣 結案 XDDD

想問一下

案件好像告錯人?

使用者是媽媽,也就是嫌疑的主謀,有人教唆小孩去拿別人的東西,可否直接告媽媽不告小孩?
舊 2014-08-25, 12:57 P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