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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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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書僮
沒特定立場
不過想請教一下
由那個影片要怎麼判斷是蓄意或非蓄意??


法律上未成年就是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才會有所謂的監護人設計。

所以,檢討小孩的蓄意或非蓄意實在浪費口舌,

此外,當事人被詬病的是「拿法律來教訓母子」,

這根本就是司法報復行為,別藉口說是教小孩子了!!

我認為小題大作的原因,以比例原則就是「殺雞用牛刀」,

明明可以用其他規勸、警惕的方式來教育小孩子,

卻刻意以成人的遊戲規則來恫嚇,被眾人責罵算是自找。

當事人若堅持提告,我覺得就出來召開記者會公開替自己辯白吧!!

至少會讓我感受到他的理直氣壯 ....
舊 2014-08-25, 09:59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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