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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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電視,新聞記者追著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問
被告朱國榮朗朗上口"偵查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有追訴犯罪職務的公務員(司法警察、檢察官)課以不公開義務
主要是避免傷害無辜當事人之名譽
最近常看到證人、被告也屁這句話(小S好像也講過)
2.看張顯耀開記者會說他不能講,講了他就洩密(那你開記者會幹嘛)
密都已經洩了,哪來的密
既然是密,移送調查局,移送的人就洩密
調查局移送高檢署,調查局也洩密
高檢署送到法院,高檢署也洩密
最後法院公開審判,法院也洩密
這樣通嗎?
附帶一提
看張最近表現
時而情緒激昂時而流淚
給這種情緒控管差勁的人去跟大陸談判
老天要保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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