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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國家製訂保險法、設立保險局,還弄個保險安定基金

就是要告訴納保人就算公司不在了,你手上的保單也有國家當後盾,請不用擔心保單變廢紙

結果公司真的不在了,又改口說 "抱歉,欠太多啦,賠不出來"

這不是晃點人嗎?


我覺的要嘛就提高保險安定基金的比例

規定保險公司的資本負債比高於多少就必須進行資產管理,雖然保費會變貴,但至少比較有保障

若出事不保障,那這保險還叫啥保險? 叫危險算了


要嘛就是真的完全不賠

但相對地連保險安定基金也取消,完全開放與完全自由,不做任何管理與規定

隨便一個阿貓阿狗也能開保險公司,保險費一定會更便宜

但保險公司可靠不可靠就完全讓納保人自已憑眼光去挑選

眼光不足選上吸金公司的,保單變廢紙也只能怪你自已了


而不是半調子的作法

管理但不負責的態度

真的是最不負責的態度
 
舊 2014-08-16, 09:1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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