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不知道規矩的人,自然不守規矩。
台灣考照太容易了,還有很多人無照駕駛。(警察幾乎不抓成年人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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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罰得太輕,大家都不怕?
看一下鄰近香港無照駕駛有什麼後果?累犯會越罰越重,注意是要被關的,沒有說得易科罰金(罰款5千接近二萬台幣,幾乎是台灣一個月的薪資)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第42條 駕駛時無執照等
(1)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駕駛汽車,除非他持有其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
(3)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容受或允許並無持有有關車輛所屬種類的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
但於任何根據本款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控方無須指稱或證明被控人明知司機並無持有駕駛執照,而辯方證明被控人不知司機並無持有駕駛執照,亦不構成免責辯護。 (由1987年第66號第2條修訂)
(4) 任何人違反第(1)或(3)款,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或屬在根據已廢除條例第5(4)或(5)條被定罪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http://www.hklii.hk/chi/hk/legis/ord/374/s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