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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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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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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的確,行人在斑馬線上享有「絕對路權」 ....

車輛在任何路段上並沒有所謂的絕對路權,

留給司法、交通處罰的裁量空間。

本案汽車路口超速,並沒有享絕對路權,

我認為有肇事究責的空間,但並非100%責任

這個案例應該是刑事和民事責任分開

絕對路權也不代表在民事賠償,行人可以全拿
     
      
舊 2014-08-12, 03:0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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