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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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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acetyI
本來就是該上班才付薪水

台灣老師過太爽

呵呵
如果閣下的工作是每年強制各給你一次近一個月和一次近三個月的無薪價
而且這段時間還不可兼職
並且你也可接受的時候
再來說台灣老師過太爽我想還不遲
舊 2014-08-10, 07:5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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