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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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rk4053
接到法院通知啦~~ 真告杯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4月在某某留言版~~
留言主題:想找人做愛
內容大概寫 在這裡找到許多砲友,
還留下vions.net/ 這個網址 有用縮址改過~
後來才知道這網址騙人,說要推廣20人才能註冊==
不過停在16人就不動了...
我就是為了增加推廣人數 才發留言@@
我也沒留下個人資訊或連絡方式~~
然後去年底 接到警察電話通案~
當然我沒理他...後來也打了好幾次..都我爸接到
後來過快半年 4月時接道警局通知書~ 原本也不打算去
不過被我爸硬拉去,花了千元車費~~
筆錄跟警察解釋賺積分.....
警察說我在瞎掰什麼的...說我寫出做愛 打砲
這個很明顯賴不掉~ 要我照他那個案例走~
然後就照他案例作筆錄....
最近幾天終於接到法院通知書了...
該怎麼辦~~~ 該怎麼跟檢察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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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的笨蛋被騙
這種網站都會把你個資拿走..白白被拿走個資還要你拉下線....該打
至於條子那邊...打死不承認他也拿你沒皮條...
台灣法律是罰娼不罰**...更何況你連嫖都沒嫖到....
頂多背一個妨礙風化而已...
而且當時很怪你怎不反咬那個網站騙你個資要條子...
再是講到你上網OP文找樂子...
通常那種吃魚喝茶的高手都是很低調的...就算真的有好貨色也都不願意跟人分享...
哪有人像你一樣大辣辣的OP文要找樂子.根本是讓條子盯上的
就好像臉上寫著"我要搶劫"
最後...****難尋.好砲友更難尋..有需要你還是乖乖吃魚喝茶吧...
PS:別以為****不用給錢.光是旅館餐廳開銷花費就嚇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