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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嗆司機那兩個人 這下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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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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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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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strolee53
可以這樣判嗎?
真可以,那不如直接要牠改名 " 法克優 "
這樣口頭禪跟本名合而為一
" 嘿! 法克優 " " 喂! 法克優 "
這樣讓牠爽個夠!
是不能這樣判,不過要是他拿別人用他的口頭禪問候他這件事上法院的話豈不是先證明自己有罪嗎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4-08-06, 06:0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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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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